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满足的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浅析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在债务人的行为危及债权实现时,债权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的撤销权民法典中的债权人的撤销权,又称撤销权或取消罢工权,是指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减少其财产的行为的权利。
1、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符合以下条件:1。债务人客观上实施了损害债权的行为。损害债权的行为,是指在客观结果上会导致债务人财产减少或者负担增加,从而阻碍债权实现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这种行为包括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2.债务人的行为基于财产。对于不是基于属性的行为,
如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不适用于债务人非基于财产或仅有害于债权人特定物的给付权利的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在给付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受益人的恶意为条件,是指受益人在受益时明知债务人的行为对债权人有害。
2、债权人撤销权民法典规定有哪些
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的;(二)当事人受到胁迫,自胁迫解除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三)当事人在知道撤销原因后,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放弃撤销权。当债务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债务的偿还时,债权人有权提起上诉,要求债务人停止其行为,以确保债权人的债务安全。
下面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民法典》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的;(二)当事人受到胁迫,自胁迫解除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三)当事人在知道撤销原因后,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放弃撤销权。
3、简述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1)客观要求(1)要求债务人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此外,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债券或放弃债权担保的行为,或恶意延长债权到期土地的履行期限的行为。“明显不合理低价”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参考交易时当地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格,并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予以确认。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买他人财产的,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撤销。(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基础。所谓基于财产的行为,是指直接受财产影响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不是基于财产的,不得撤销。如结婚、收养或终止收养、放弃或承认继承等。,不得撤销。
4、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实现的;而且撤销的期限还没过。一、撤销权的概念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向第三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或者明显低价处分财产,对债权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撤销的权利。撤销权和代位权都是债务保全措施,具有以下特征:1 .撤销权是实体法上的一项权利,但它不同于一般实体法上的权利。不能直接对债务人或第三人强制执行,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行使。
3.撤销权是从属于债权的权利,不得与债权分离。债权转让时,撤销权随债权一并转让。第二,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应同时具备主客观条件。客观上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债务人有减少其财产或增加其负担的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5、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依据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依据规定,债务人有放弃其债权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受他人财物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实现,并且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债务人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满足的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债权已有效成立,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一方面,债权必须在债务人处分之前已经有效存在。
6、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谁承担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权人承担。债权人是债务的主体之一,债务的主体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两方。债权人是指有权要求对方做或不做某一行为的人。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对财产的不当处分,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
债权人主要是指先行给付,有权要求对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的人。他们是指为企业提供可偿还融资的那些机构和个人,包括向企业提供贷款的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商品或服务的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人(商业债权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钱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来说,向别人借钱,欠别人钱的人叫债务人。
7、债权人撤销权民法典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权或废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及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而请求法院撤销诉讼的权利。债权人的撤销权也是保全债权的方式之一,以防止因债务人责任财产减少而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现象。因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行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已建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涉及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以下简称《民法》)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未届满前,因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破产债权未及时申报,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请求债务人的相对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报告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8、对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的解析论述债权人的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的行为危及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该债权的权利。那么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呢?我整理了一下相关内容。请阅读以下文章,了解撤销权的行使。首先,正确理解撤销权的性质和特征是正确行使撤销权的第一步。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无偿、低价处分财产,对债权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由于债权人在这里请求法院撤销的是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行为,会涉及到第三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作为债的效力的扩张,具有以下特征:1 .撤销权是一项实体性权利,其构成要件、行使效力和行使期间由民事实体法规定。2.撤销权是附于债权之上的权利,专属于债权人。撤销权不能单独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撤销权行使的前提。债权消灭时,撤销权也随之转移。
9、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期限
法律分析:债权人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债权人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