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位权诉讼的前置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提起诉讼的股东需要是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这是为了确保提起诉讼的股东具有一定的公司权益,能够代表公司的利益,其次,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应当先履行前置程序,向监事会、董事会或者监事、执行董事提出书面请求,这是为了尽可能地尊重公司内部治理,通过前置程序使公司能够了解股东诉求并自行与有关主体解决相关纠纷,避免对公司治理产生不当影响。
陹1、行政诉讼有前置程序
法律主观: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哪些诉讼前置程序的方式是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诉讼的前置程序,指的是公司股东在进行诉讼之前,要尽可能地采取内部救济措施,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自主的和公司协商解决纠纷。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履行前置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出现劳动争议的,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仲裁非诉讼前置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